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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堂出席、缺席假和休学事宜

课堂出席一般方针

指导原则

方针旨在:

  1. 确保对国际生和本地生一视同仁;
  2. 促进对彼此负责(mutual accountability)的精神;
  3. 扶助软弱者,但不姑息违规的行为;
  4. 承认基督是我们唯一的老师(太10),讲师的责任在于促进和帮助学生有效地学习。

规则

  1. 课堂出席是必需的。
  2. 需要申请缺席假(Leave of Absence, LOA) 的学生须按正确的申请程序请假。
  3. 学生必须亲自向缺席科目之老师解释他们缺课之原因,并向教务处申请缺席假。
  4. 只有那些需要受到纪律处分的缺席情况才会交由教务主任处理。

违规行为

  1. 院方对违规者的纪律处分将分为三个步骤:正式警告è停课è开除学籍。
  2. 一些实际建议:
    1. 老师应在问题还未交由教务主任处理前,及早与缺席者讨论或警告他们。
    2. 学生应在事态尚未严重前,向老师解释所面对之复杂或难以克服的问题。

最低课堂出席次数

  1. 根据我们的教学理念,强调面对面的课堂教学,学生每门课程的缺席次数不得超过3次。如果因正当理由缺席超过3次,学生需向教务处申请许可。
  2. 那些获准缺课的学生,我们将会紧密跟进,如有必要,将给予额外帮助,以免在学习进度上出现脱节落后的情况。我们也有可能按学生进度安排作业。
  3. 如果科目的授课方式和评分方法有赖于课堂上的互动交流(如辅导和实践科),注明最低课堂出席次数或属必要;但是,讲师在列明最低课堂出席次数时须先获得教务主任同意。
  4. 老师可自行决定,是否将课堂出席列为评分标准之一,以资奖励。

申请缺席假和休学

申请缺席假(Leave of Absence, 简称LOA)

  1. 正如课堂出席一般方针所强调,报读了一门课程,就应委身其中。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到课堂上课,学生需要申请缺席假(LOA).
  2. 缺席假的申请程序如下:
    1. 如果提前预知会无法上课,学生须要在缺席前五个工作日将缺席假的申请信电邮至教务处(academicdean@ttc.edu.sg)。
    2. 若因为无法预见或紧急的事故需要请假,学生应尽快通知有关讲师,事后才申请缺席假,申请信须在缺席时段结束后五个工作日之内电邮至教务处。
    3. 所有的缺席假申请信都应抄送有关讲师,并附上相关支持文件。
    4. 若因教会/机构事务而需缺课,缺席假的申请电邮须附有教会/机构的认可作为支持。
    5. 教务处只处理有抄送相关讲师和附上支持文件的申请信。
  1. 缺席同学可以请同班同学代拿讲义,以及/或安排同学录音或录影。录音或录影之前须征得老师的同意。

申请休学 (Leave of Disruption, 简称LOD)

  1. 若发生严重而无法避免,非学生所能控制的情况,致使学生已经或预计会长时间无法到校上课(这包括和新冠疫情有关的情况),学院容许学生申请休学。
  2. 申请休学的程序如下:
    1. 将申请信电邮至教务处。
    2. 学生若是由教会所差派,以及/或者有人赞助,申请信需抄送教会以及/或者赞助者,并附上支持文件。
  3. 一经批准,学习期限将不包括休学的时段。
  4. 研究生若在复学后立刻呈上论文,仍须缴付该学期的学费。

应急远程教学(Emergency Remote Teaching)

在2020/2021学年,鉴于疫情所带来的严峻形势,三一神学院实施应急远程教学(ERT),将全校转移到Zoom平台上课。这是应急的措施,学院并未用线上教学取代在校、面对面的实体教学。本院仍视实体教学为培训事奉者和神学教育的教学规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