课堂出席、缺席假和休学事宜
课堂出席一般方针
指导原则
方针旨在:
- 确保对国际生和本地生一视同仁;
- 促进对彼此负责(mutual accountability)的精神;
- 扶助软弱者,但不姑息违规的行为;
- 承认基督是我们唯一的老师(太10),讲师的责任在于促进和帮助学生有效地学习。
规则
- 课堂出席是必需的。
- 需要申请缺席假(Leave of Absence, LOA) 的学生须按正确的申请程序请假。
- 学生必须亲自向缺席科目之老师解释他们缺课之原因,并向教务处申请缺席假。
- 只有那些需要受到纪律处分的缺席情况才会交由教务主任处理。
违规行为
- 院方对违规者的纪律处分将分为三个步骤:正式警告è停课è开除学籍。
- 一些实际建议:
- 老师应在问题还未交由教务主任处理前,及早与缺席者讨论或警告他们。
- 学生应在事态尚未严重前,向老师解释所面对之复杂或难以克服的问题。
最低课堂出席次数
- 根据我们的教学理念,强调面对面的课堂教学,学生每门课程的缺席次数不得超过3次。如果因正当理由缺席超过3次,学生需向教务处申请许可。
- 那些获准缺课的学生,我们将会紧密跟进,如有必要,将给予额外帮助,以免在学习进度上出现脱节落后的情况。我们也有可能按学生进度安排作业。
- 如果科目的授课方式和评分方法有赖于课堂上的互动交流(如辅导和实践科),注明最低课堂出席次数或属必要;但是,讲师在列明最低课堂出席次数时须先获得教务主任同意。
- 老师可自行决定,是否将课堂出席列为评分标准之一,以资奖励。
申请缺席假和休学
申请缺席假(Leave of Absence, 简称LOA)
- 正如课堂出席一般方针所强调,报读了一门课程,就应委身其中。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到课堂上课,学生需要申请缺席假(LOA).
- 缺席假的申请程序如下:
- 如果提前预知会无法上课,学生须要在缺席前五个工作日将缺席假的申请信电邮至教务处(academicdean@ttc.edu.sg)。
- 若因为无法预见或紧急的事故需要请假,学生应尽快通知有关讲师,事后才申请缺席假,申请信须在缺席时段结束后五个工作日之内电邮至教务处。
- 所有的缺席假申请信都应抄送有关讲师,并附上相关支持文件。
- 若因教会/机构事务而需缺课,缺席假的申请电邮须附有教会/机构的认可作为支持。
- 教务处只处理有抄送相关讲师和附上支持文件的申请信。
- 缺席同学可以请同班同学代拿讲义,以及/或安排同学录音或录影。录音或录影之前须征得老师的同意。
申请休学 (Leave of Disruption, 简称LOD)
- 若发生严重而无法避免,非学生所能控制的情况,致使学生已经或预计会长时间无法到校上课(这包括和新冠疫情有关的情况),学院容许学生申请休学。
- 申请休学的程序如下:
- 将申请信电邮至教务处。
- 学生若是由教会所差派,以及/或者有人赞助,申请信需抄送教会以及/或者赞助者,并附上支持文件。
- 一经批准,学习期限将不包括休学的时段。
- 研究生若在复学后立刻呈上论文,仍须缴付该学期的学费。
应急远程教学(Emergency Remote Teaching)
在2020/2021学年,鉴于疫情所带来的严峻形势,三一神学院实施应急远程教学(ERT),将全校转移到Zoom平台上课。这是应急的措施,学院并未用线上教学取代在校、面对面的实体教学。本院仍视实体教学为培训事奉者和神学教育的教学规范。